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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的墙一定要拆,有形的墙该围的还是得围

2016-02-25 来源:新周刊 资讯整理编辑:朱人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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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熟人社会不就是要拆掉彼此戒备、彼此猜忌的心墙吗?王阳明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这道理不用再谈,真正的难度在于地面上那一圈圈有形的墙该不该拆,拆到什么程度。

  “街区制”一石炸开千层浪,其震撼程度不下于左冷禅突然召开五岳剑派合并大会,宣布以后各名(xiao)山(qu)之间自由出入,嵩山派弟子以后组队去华山后山打副本,学习独孤九剑,顺便泡泡小师妹,自然就不再需要通报批准了。

  拆除小区围墙的建议不知起于何时何人。2014年12月7日,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任远,曾经在微博倡议开放小区,把小区道路变成公共道路,缓解交通压力。他们将小区视为城市交通的“拦路虎”,必欲除之而后快。

  推行街区制的另一个理由是,“封闭住宅小区是农耕时代的产物”,街区制才“符合当今世界的潮流和发展趋势”,它将会带来更多公共空间,逐步建立熟人社会。

  建立熟人社会不就是要拆掉彼此戒备,彼此猜忌的心墙吗?王阳明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这道理不用再谈,真正的难度在于地面上那一圈圈有形的墙该不该拆,拆到什么程度。

  安全是业主最担心的问题

  如果这是在美国或者香港,这两个解释也许还可以说得过去。无论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曾提到曼哈顿的街区,那里大楼与大楼之间的道路很窄,横街窄巷极多,但大体上,南北走向的街道相隔三十米,东西走向的街道相隔六十米,处处四通八达,每条道路的平行距离也很近,这些纵横交错的的毛细血管有效地疏导了交通。但这种美国经验也不是普世的,换了在伦敦就塞到水泄不通。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这本书中所推崇的街区,就像八九十年代的香港闹市:新旧并列的住宅楼临街而建,楼上住人,楼下几层就是各种旺铺,百货和食肆应有尽有,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上还有走鬼在贩卖热气腾腾的鱼蛋。雅各布斯尤其强调街与街之间的转角的重要性,曼哈顿那种笔直的街角在她看来是最boring的,你在那里转角遇不到爱;街区的魅力在于转角的那些小店:卖花的,卖咖啡的,还有卖肠粉的,特别适合谈恋爱。

  雅各布斯认为这种杂乱而有序的街区是自发的、而不是规划的,自发的才是最迷人的。但实际上,她对旧街区的迷恋,不比广州文明路的吃货高明。人们居住在地产商精心规划的住宅小区,同样也是出于自发。中国遍地开花的商业住宅小区,正是因应特殊的国情而出现的。

  拆除小区围墙后,社会车辆和社会人士鱼贯而入,业主们刚刚有了一点立足之地的安全感就无依无靠了。遛狗的不能在道路上撒开了腿跟着汪星人奔跑,遛小孩的不敢放开手让他们在周围嬉闹追逐,家有老人的更不能放心地让老人家出门跳广场舞了,搞不好跳着跳着舞就被人忽悠去玩互联网金融。

  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小区原有的物业管理系统将会被取消,业主们不再需要为小区聘请私人保安和清洁员,这些安保和环卫工作都会交给城管和市政部门。

  1933年,法国建筑师勒·柯布西耶提出了一份城市规划书《雅典宪章》,他在宪章里就提到:“在交通频繁的街道及路口附近的房屋,因为长期遭受灰尘噪音和臭味的侵扰,已经不宜作为居住房屋之用。”现在到大街小巷上看一看,就可以大约知道以后小区的卫生环境会变成什么样:墙上电线杆上也许会被贴上“重金求子”之类的牛皮癣,路旁的垃圾桶可能不会被及时地清理......政府负责的市政,效率一般会低于私人聘请的清洁阿姨,全世界都是如此。

  建议民众以后买楼尽量买高层,很可能是无补于事的。围墙都拆了,高层能好吗?美国建筑师奥斯卡·纽曼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观察到,开放式小区的高层住宅项目所遭受的犯罪率非常之高,乃至于很多社区几乎无法居住。但附近那些真正的熟人社会,由相同社会经济阶层的独栋住宅社区,他们所遭受的犯罪率则很低。他发现,最安全的社区就是私有化程度最高、公共区域最少的社区。

  拆除小区围墙后,倘若业主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因此面临威胁,谁来为此负责?《物权法》上的规定又怎么办,就让隔壁老王自由出入吗?

  墙,是一定要打开的

  平静的街区突然来了陌生人,咋办?人民日报的评论员回答道:“这就提醒相关执行部门:街区制推广不会一蹴而就,在制定具体规划时,必须注意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或许评论员是想说,建议各位业主在家里多准备一些凳子,陌生人多来坐几次就习惯了,就成熟人社会了。

  小区是业主们共同买的,街道啥的算了公摊面积,法律上又会怎么说?最高人民法院昨天上午10点特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释法”,有记者问到小区道路公共化是否违反《物权法》,最高法回应称:“《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也就是说,法院不否认业主的物权,但将来立法部门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应对此项争议。

  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这不仅是星爷电影里的情节,在美国也有一起案子与此类似。

  在“克罗诉新伦敦市”一案中,市政当局计划征收某片土地,重新兴建新的住宅、商店、港口、酒店以及其他建筑。克罗等几个钉子户拒绝出售自己的不动产,遂把市政府告上法院,一路告到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最终认定新伦敦市的征地“毫无疑问符合公共目的”,但持反对意见的奥康纳大法官提出,该判决“极大地扩大了公共用途的含义”,会严重威胁私人财产权利,因为“几乎所有的不动产都可以美国最高法院的规则为依据被征收”。

  此案在美国全国点燃了旷日持久的争论,许多公民担心他们的住宅有朝一日也会被国家征收。于是,很多州的立法机关通过了给地方政府运用国家征收权力设立新的限制的法律,譬如德克萨斯州就规定:禁止政府为经济发展而征收私人财产,除非这种发展是“清除贫民区或者破旧区既有的积极危害的因素”的行为中派生的“次要目的”。

  打个比方说,如果市政府要拆除重建一个像广州冼村这样破烂的城中村,那就要证明征收私人财产的确是因为要拆除危楼、保护居民而不得不进行的。当然中国有中国特色国情,不能简单类比。

  虽然事件后同样都立法规限国家征收的行为,但我们的施政者和立法者并不是那个持联邦主义的岳不群。君子剑以辟邪剑法在夺得五岳剑派的盟主后,并没有像左冷禅主张的那样把各派整合并实行民主集中制。

  岳不群可能熟读了詹姆斯·C.斯科特的《国家的视角》,深知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big project总是会失败的。因此,除了有一个“五岳派”的共同品牌之外,各门派的名号、军事、财政、人事等权力依然保留了下来,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以后去其他门派串门,恐怕也还得跟蹲守山门的师弟打个招呼。

  墙是一定要打开的了,但应该拆的是城乡二元制、贫富对立等无形的墙,有形的墙该围还是得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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